本人劳务派遣,派遣用人单位已一年多,今年5月份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未与本人做任何沟通,说要招个人替换我,5月31号派遣公司打电话说客户反馈能力不足要求换人,随后就发了一份6月30号的退出项目通知书,通知书里并未说明原因。到了6月10号左右,派遣公司打电话说暂时没有招到人,因此退出项目时间延迟到7月份上旬,到7月初的时候,我将工作交接给别人,但是用人单位的领导说,没有让我现在走,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讨论出一个结了说等招到人之后交接一个月走,然后直到8月份也没有招到人,到8月12号晚上开会的时候突然让我把工作交接给其他人,然后派遣公司给我发了一个9月12号的退出项目通知书。请问可以拿到哪些赔偿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8-15 15: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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