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骑电动车被另一个电动车撞了,调监控撞我的人全责,当时没啥不舒服,他给我转了300块钱,警察也没说这是私了的钱,也没有签订啥协议,就让我们去骑扣押的电动车,本身当时也没啥不舒服,我就跟撞我的人发微信说收这些就了了,但我还想说我要是有不舒服他也得给我承担检查费用时这个消息还没发出去他就把我删了,这里交警说我就不占理了。下午我感觉不舒服了想找交警给我协调让她给我承担检查费用,交警说不是上午检查,下午查就没用了,而且说我微信那么跟那个人说了,人家也可以不认账,我的诉求无果,这样能索赔吗,我上诉能得到赔偿吗
山东省-潍坊市
交通事故
2025-08-14 19: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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