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签劳动合同后,公司规定不备份资料,如果对员工不利,留证据备份算盗窃或者违反劳动合同吗?

河北省-衡水市 劳动争议 2025-08-14 08:18:33
用户:183*****691
律师回复(6)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21人

    回复于2025-08-14 08:46:08

    你自己的合同备份是应该的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90人

    回复于2025-08-14 09:11:33

    劳动者是有权利要求劳动合同的,如果不给,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890人

    回复于2025-08-14 09:36:51

    留证据备份不算盗窃,也不一定违反劳动合同。公司规定不备份资料,但员工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留证据,是合理的自我保护。这一般不构成对公司资料的非法占有或违反合同目的。解决方案是员工留证据要注意方式方法,采用合法手段,比如复印、拍照等,且仅用于必要时维权,避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若公司因此有不合理举动,可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74人

    回复于2025-08-14 10:29:38

    签劳动合同后,公司规定不备份资料,若员工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合理范围内留证据备份,不算盗窃或违反劳动合同。但如果备份的是公司商业秘密或机密资料,且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或公司合法的保密制度,则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或违反劳动合同。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42人

    回复于2025-08-14 10:58:42

    这个不算盗窃,只要保存好用于合法途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37人

    回复于2025-08-14 11:40:09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3*****69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