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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在长沙经营一家甜品店,7月31日被顾客向监管局投诉某团上的线上产品“手打渣男柠檬茶”中的渣男一词违反广告法,已确定他是职业打假人,同一时间用同样的名字和电话,相同区域的地址下单该产品并投诉最少两家及以上线上商店,监管局那边已提交相关资料,并及时整改了该商品名称,该商品原价3.8元,整单价格18元左右,该顾客要求赔偿500元及退款,请问是否合理?作为商家该怎么处理让顾客撤销投诉的问题?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5-08-13 11:25:51
用户:183*****826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0人

    回复于2025-08-13 11:31:27

    顾客要求赔偿500元及退款不太合理,“渣男”一词通常不认定违反广告法,且商品价值低。商家可与顾客说明用词无违法故意且已整改,提出适当退款补偿,如退还柠檬茶价款,而非500元赔偿。若顾客不接受,可向监管局说明情况,提供整改证明及职业打假证据,配合监管局处理,等待公正结果。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43人

    回复于2025-08-13 16:53:06

    “手打渣男柠檬茶” 中的 “渣男” 一词可能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反《广告法》。职业打假人要求赔偿 500 元及退款,若其能证明商家虚假宣传或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要求可能合理。商家可先自查广告内容,若确有违规,可与打假人协商合理赔偿并请其撤销投诉,同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提交整改报告;若认为其是恶意索赔,可固定证据,向监管部门说明情况维权。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27人

    回复于2025-08-13 17:09:33

    看监管局是否认定广告违法,如果认定可以协商,金额比较大就让监管局正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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