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想咨询您一件事,非常期待您的回复。事情陈述:1、我跟前夫2016年离婚,孩子抚养权归我,也一直跟我生活,他每个月支付1000的抚养费,我至今未再婚。2、他再婚有孩,21年他起诉我不给他看孩子,后面我胜诉。23年因为我失业换到了离家较远的地方工作,所以有一年半的时间孩子在他家生活。今年6月孩子在他那边住得很不开心,主动要求回来我这边,我不放心她一
个人在家,所以也离职回来了。问题:1、前夫打算起诉我,让我支付孩子在他家居住一年半的抚养费(这一年半由于孩子不在我这边,所以原来他给的抚养费不再支付),法院是否会支持呢?2、孩子今年9月初二,我是否可以其他让他增加抚养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婚姻家庭
2025-08-12 1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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