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807人
回复于2025-08-11 12:18:59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改变用途。若物业管理用房修建公厕、淋浴间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开发商无权擅自拆除,否则可能构成对业主共有权益的侵犯;若经业主大会同意且符合相关规划及审批要求,则应按规定程序处理,开发商一般也不可随意拆除。
月帮助672人
回复于2025-08-11 12:24:28
可以要求开发商拆除,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
月帮助965人
回复于2025-08-11 14:56:10
这得看具体情况。若将物业管理用房改成公厕、淋浴间违反了规划设计和合同约定,开发商就有拆除义务。可先查看购房合同、规划文件等,确定是否违规。若违规,可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拆除恢复原状。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拆除及恢复费用等责任。
月帮助222人
回复于2025-08-11 21:56:27
物业用房只要是备案的,这个没有拆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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