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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想要办理离婚案件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8-11 10:44:47
用户:136*****678
律师回复(10)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2人

    回复于2025-08-11 10:46:03

    说明一下财产和子女情况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89人

    回复于2025-08-11 10:46:51

    离婚能够协商一致的签署离婚协议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即可。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的,准备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直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52人

    回复于2025-08-11 10:47:22

    您好,您在哪里,可以ba帮您

  • 回复于2025-08-11 10:48:26

    您好,您是什么类型性质的离婚案件?我们律所在香港路,可以面谈一下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304人

    回复于2025-08-11 10:54:48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可以私信我详细说明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49人

    回复于2025-08-11 10:56:53

    说的更详细一些跟你分析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215人

    回复于2025-08-11 11:27:38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8-11 12:22:58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再共同前往领取离婚证。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并对相关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91人

    回复于2025-08-11 14:18:2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8-11 15:11:05

    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若双方自愿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经过30天冷静期后再办手续。若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相关问题有争议,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你先确定下是哪种情况,咱们再进一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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