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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知道2019年的时候给人起诉了 2016-2019年期间在借贷宝跟人借钱,为7天的高利贷,期间已经还了40多万了,最后一次借了10000元没有还,那时候有去派出所立案,派出所报案人员说不用去理会,是套路贷,期间也没有收到别起诉信息,这几天才知道,现在就是有这个案件,查看了案件之后的判决书,汕尾中级法院不给予执行起诉,不过案件一直挂着,那时候用QQ给她借款的,7天为一期,借10000,到手7000,7天后还10000,现在支付宝有转账记录,QQ已经没有记录了,请问这个案件需要怎么办

广东省-汕尾市 经济金融 2025-08-11 00:11:28
用户:159*****597
律师回复(3)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498人

    回复于2025-08-11 00:55:24

    判下来了吗?可以发我看看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00人

    回复于2025-08-11 01:16:30

    该案件属于套路贷情形,对于汕尾中级法院不给予执行起诉但案件挂着的情况,可先与法院沟通了解不执行原因,若因执行依据等问题可考虑申请再审,也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或向同级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同时,可凭借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借款存在 “砍头息”,主张超出法定利率部分无效。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162人

    回复于2025-08-11 14:11:30

    首先,这是典型的套路贷,借贷本金应以实际到手金额7000元算。汕尾中院不给予执行起诉但案件挂着,可向法院提交材料,说明是套路贷及已还款情况、转账记录等,申请撤销案件。若法院不处理,可向上一级法院反映。另外,留存好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证据,为后续处理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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