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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今年6月25日亲属正常行驶骑三轮电动车把醉酒的人撞倒了,当时110出警做了笔录,120把人拉到医院做了检查,没有检查出问题(但这个人刚因病做完手术),亲属出了检查费,交警队暂扣三轮车,几天后亲属去交警队取电动车,被告知被撞人死亡,昨天医院出具的尸检报告说被撞人死因主要为撞伤,次要原因为基础疾病,现在交警队的责任认定还没看到,请问现在亲属应该怎么做,他有可能承担什么责任

河南省-周口市 交通事故 2025-08-10 17:16:08
用户:177*****201
律师回复(3)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人

    回复于2025-08-10 18:28:39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人

    回复于2025-08-10 21:24:11

    应等待交警的责任认定结果,在此期间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经过,保留好相关费用票据等证据。若经认定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不负主要或全部责任,一般只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人

    回复于2025-08-11 13:19:00

    首先等交警队责任认定结果,若亲属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若不负主要或全部责任,通常承担民事赔偿。可先与对方家属沟通赔偿事宜,协商赔偿比例和金额。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律师能提供专业法律帮助,维护合法权益,若进入刑事程序,律师还可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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