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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食堂用餐,吃到变质食品,抱怨发了朋友圈并添加了公司地址,人事部看到问题直接告知删除朋友圈并会询问清楚给回复,本人并没有给予回复,没有答应删除朋友圈,同时过了数小时也没有得到答复

江苏省-无锡市 公司法律 2025-08-10 14:52:27
用户:189*****009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407人

    回复于2025-08-10 14:55:25

    根据《食品安全法》,你有权因在公司食堂吃到变质食品要求食堂赔偿损失,还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你发朋友圈反映情况属于正常维权表达,在未侵犯公司名誉等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无义务删除,可继续与公司沟通协商,或向消协投诉、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权。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82人

    回复于2025-08-10 16:14:38

    建议删除,有问题可以合法途径解决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14人

    回复于2025-08-11 13:04:04

    首先,在公司食堂吃到变质食品,你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发朋友圈抱怨虽属正常表达,但添加公司地址可能会引发一些不必要麻烦。人事部要求删圈并表示调查,未及时答复不合理。你可主动联系人事部,明确表达自己诉求,如要求对变质食品问题给出处理结果和赔偿。若人事部仍不处理,可收集食品变质证据,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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