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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号早上六点五十分左右我在上班路上由南向北正常驾驶机动车行驶突然从右边土路冲出一辆三轮车然后我按喇叭提醒并且减速并向左边靠 三轮车还是往前驾驶最后发生碰撞我应该怎么样说才能对自己更有利

山东省-滨州市 交通事故 2025-08-10 12:22:35
用户:157*****478
律师回复(4)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人

    回复于2025-08-10 12:31:23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人

    回复于2025-08-10 14:21:19

    你可以如实陈述:“我于 8 月 8 日早上 6 点 50 分左右,在上班路上由南向北正常驾驶机动车,右侧土路突然冲出一辆三轮车,我立即按喇叭提醒并减速向左避让,仍未能避免碰撞,现场可查看我的行车记录仪及路面刹车痕迹等证据。” 这样陈述可表明你在事故中无违规行为,且已采取合理避让措施,有助于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综合判断事故责任,适当减轻你可能承担的责任。

  • 回复于2025-08-11 07:01:30

    在描述事故经过时,要客观、清晰且完整地呈现关键细节,重点突出自身已采取的合理避险措施,比如: “8月8日早6点50左右,我正常沿上班路线由南向北驾驶机动车,行至[具体路段],右侧土路突然冲出一辆三轮车。我第一时间按喇叭警示,同时减速,还向左打方向避让,可三轮车仍继续往前,最终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全程我没超速、没违规,积极采取了避险动作 。” 这样说既还原事实,又体现你尽到了安全驾驶、主动避险的义务,对责任认定更有利,另外记得保留好行车记录仪、事故现场照片等证据,后续配合交警调查时,结合证据补充细节 。电话咨询滨州李菊强滨州律师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人

    回复于2025-08-11 12:40:19

    描述事故时强调自己正常行驶,突出提前按喇叭提醒、减速并向左避让等积极措施,表明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说明三轮车从土路突然冲出,自身难以提前预判。保留现场证据,如照片、视频等。若有行车记录仪,提供记录证明事发经过。和交警沟通时如实清晰表达上述情况,争取认定对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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