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4359人
回复于2025-08-10 10:42:19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房贷、车贷、房子装修贷若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可协商贷款分担方式,协商不成的,法院可能会根据房屋和车辆归属、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获得房屋或车辆的一方通常需承担相应剩余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月帮助2743人
回复于2025-08-10 12:25:52
你好!离婚协议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月帮助4457人
回复于2025-08-11 12:05:22
首先,房子是夫妻共同贷款,一般房子判归一方所有后,剩余房贷由取得房屋一方承担,同时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车贷在母亲名下,若车归母亲,后续车贷她还;若归父亲,需协商变更还款人。装修贷在父亲名下,若房子归父亲,他继续还;归母亲,双方协商如何处理。孩子想跟母亲,母亲争取抚养权有优势,对于贷款分割,双方能协商按协商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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