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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押金管理费不退要求开发票说的不住了就不给开 合同一年转租正常退费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 合同纠纷 2025-08-09 02:01:40
用户:177*****028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189人

    回复于2025-08-09 02:10:59

    这种情况,房东或管理方既不退押金管理费又拒绝开发票,还违反合同不退还转租费用,属于违约行为。您可先与对方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其违约,要求按合同退费并开发票。若协商不成,收集好合同、缴费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对方退还费用并开具发票,同时可主张相应违约赔偿。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5人

    回复于2025-08-09 06:28:56

    你有对方身份信息和证据直接起诉就可以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073人

    回复于2025-08-09 12:44:50

    根据合同约定,若一年期租房合同中明确转租可正常退费,房东不退押金管理费属于违约行为;关于发票开具,租房押金一般不属于应税范围可不开发票,但管理费若属于租金相关费用则应开具,房东以未住满为由拒绝开具缺乏法律依据,可向税务机关反映投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62人

    回复于2025-08-09 17:14:23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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