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先生,我现在有两个案子,
①被朋友点出来说我偷渡。进入看守所30天,在2024.10.14给我办理了监视居住。至今一直没有消息也没有传唤我.
②这是另一个案件和第一个不冲突。公安定的罪名是偷越国边境和开设赌场。在2024年6月立案,当天取保成功。今年6月份到办案机关解除取保。签移交检察院告知书。检察院说暂不受理。然后我就回家了。
这两个案子是不同办案机关受理。并不冲突。
现在无论是案件①和案件②,都没有任何消息,也没有传唤我。
我想请问律师,为什么一直没消息?是不是没事了?如果有事会怎样?我应该怎么做?
湖北省-武汉市
刑事辩护
2025-08-08 0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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