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买房时丢失了收据,后来开发商办房产证强制要求对收据登报作遗失声明,同时要将身份证号住宅地址等信息一同登报,这合理吗?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5-08-06 15:09:38
用户:182*****725
律师回复(5)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191人

    回复于2025-08-06 15:12:32

    这个不合理,没有登报的必要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21人

    回复于2025-08-06 15:28:31

    这个要求不合理的。。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93人

    回复于2025-08-06 17:44:33

    没有收据的话,登报遗失,这个属于正常程序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95人

    回复于2025-08-06 20:18:57

    开发商要求对丢失的买房收据登报作遗失声明有一定合理性,目的是公示收据作废,避免他人冒用产生纠纷。但强制要求将身份证号、住宅地址等信息一同登报不合理,这些信息属于个人敏感隐私,开发商无权擅自要求公开,业主可与开发商协商,在登报声明中只包含必要信息,如姓名、收据编号、房屋地址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人

    回复于2025-08-07 21:51:04

    开发商要求登报声明遗失收据合理,但强制将身份证号、住宅地址等个人敏感信息一同登报不合理,这可能侵犯个人隐私。解决方案是和开发商协商,仅登报收据遗失内容,不公开敏感信息;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等反映情况;也可收集购房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明购房事实,以避免登报公开隐私信息。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2*****725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