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学生在校外溺亡,课堂上的老师因为清查学生人数不及时告诉班主任,被教育局警告处分,这个处分合理吗?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5-08-06 14:53:50
用户:136*****839
律师回复(5)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78人

    回复于2025-08-06 14:56:57

    这个处分其实不重。。

  • 蒋博律师

    月帮助213人

    回复于2025-08-06 14:57:22

    一般情况下老师存在一定过错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978人

    回复于2025-08-06 19:11:03

    处分属于内部程序,让教育局拿出相关的依据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790人

    回复于2025-08-06 20:20:47

    这个处分可能是合理的。根据相关学校安全责任追究规定,任课教师有及时发现缺课学生并报告的职责,若因未履行该职责导致学生校外发生安全事故,教育局可基于教师的失职行为给予警告处分。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545人

    回复于2025-08-07 21:46:40

    这处分是否合理要结合具体情况。若老师有职责清查人数并及时告知,因疏忽未做到,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学生校外溺亡情况,教育局警告处分有一定合理性。若老师本身无该职责或因不可抗因素未能及时报告,处分则可能欠妥。解决方案是老师若认为处分不合理,可向教育局提出申诉,说明情况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据争取撤销或变更处分。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6*****839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