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632人
回复于2025-08-06 10:28:02
一般按过户时间作为节点
月帮助31人
回复于2025-08-06 10:29:38
物业储备金只用交一次就行,一般由原房主承担,也可以协商确定
月帮助2382人
回复于2025-08-06 10:32:54
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以双方的约定为准
月帮助788人
回复于2025-08-06 10:33:30
协商解决,原则各自承担各自发生的费用
月帮助5407人
回复于2025-08-06 20:38:46
二手房交易中,物业储蓄金(通常指物业交割保证金或维修基金)的承担方没有明确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可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协商确定,若合同未约定,按行业惯例,物业交割保证金常由买方支付,而维修基金若原业主已交则随房过户给新业主,未交齐的则视当地政策和协商情况确定补缴方。
月帮助4514人
回复于2025-08-07 15:31:26
目前法律没明确规定二手房交易中物业储蓄金由哪方承担。一般遵循“有约定从约定”原则,买卖双方可在合同里明确谁承担。若没约定,可协商解决。协商时可参考交易习惯,通常卖方已交且未用完,可协商由买方支付相应费用给卖方;若未交,双方可协商分担比例。实在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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