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无锡,猎头公司,公司以我经营利润没有回正为由要求再次降薪,今年5月份已经被要求PIP降级降薪一次,5月份那次是邮件同意的。但是PIP条款没有实现有客户经理对接的问题,导致有一笔回款没回来,导致PIP期间回款未达标。
如果这次我不同意再次降薪,企业就准备开除我,我如何主张我自己的利益,初始工资10000元/月,补贴300,电脑补贴180,第一次降薪后到9000元/月+补贴300,这次要求再降薪到8000元/月,我准备拒绝,且公司规定员工回款提成要等实际到款才能结算给我,但是我被开除的话,被迫离职就不能等到提成到账,我8月份有13万多的回款,提成是10%,这部分提成如何主张
江苏省-无锡市
劳动争议
2025-08-04 23: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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