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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年9月份发生在上海浦东新区 2.因为动了手术,加了钢板,涉及到二次手术,第一次手术回老家贵州动的,这次想在上海动手术,因为这次事故涉及到第三方肇事者(对方是电瓶车,无保险),同时涉及工伤,已做工伤认定,社保在上海。 3.两次手术地不一致对后面工伤鉴定和走法律程序有影响吗?工伤鉴定是不是只需要在社保缴纳地做就可以了?如果起诉了肇事者,对方一直称没钱拒付各项费用,是否可以请求工伤代位求偿,请问代位求偿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上海市 交通事故 2025-08-04 12:22:37
用户:187*****841
律师回复(4)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2人

    回复于2025-08-04 12:24:37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355人

    回复于2025-08-04 12:27:45

    两次手术地不一致一般不影响工伤鉴定和法律程序,工伤鉴定在社保缴纳地做就行。若起诉肇事者对方拒付费用,可请求工伤代位求偿。条件是已认定工伤,社保已支付相应费用。资料要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票据、劳动能力鉴定书、与肇事者的法律文书等。建议先完成工伤鉴定,再根据结果处理赔偿问题。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729人

    回复于2025-08-04 12:32:35

    是的,没影响,你本来就是先找工伤的那边赔偿的,主要责任都在工伤支付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48人

    回复于2025-08-09 17:09:13

    两次手术地不一致通常对工伤鉴定和法律程序无影响,只要治疗连续必要、资料齐全即可。工伤鉴定一般应在社保缴纳地(上海)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特殊情况经同意也可异地鉴定。若起诉肇事者后对方拒付费用,可请求工伤代位求偿,条件是已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存在第三方侵权且工伤保险未足额赔偿,需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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