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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6日下午两点在米村拌饭就餐后,晚上回家腹泻,高烧,到医院检查是细菌性肠炎 2.现在已经第五天,还在拉肚子

辽宁省-沈阳市 其他 2025-07-31 15:48:08
用户:188*****722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704人

    回复于2025-07-31 15:54:31

    您这情况很可能是就餐导致的健康损害。首先,要保留好就餐票据、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证据。然后,和米村拌饭商家沟通,说明情况,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若商家不配合,可向消协投诉或去法院起诉。现在赶紧好好养病,把证据收集齐,依法维护自己权益。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836人

    回复于2025-07-31 16:06:29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051人

    回复于2025-07-31 17:35:40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若能证明是因在米村拌饭就餐食用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导致患细菌性肠炎腹泻、高烧,你可以向米村拌饭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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