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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公司八小时三班倒的,现在公司要开12小时两班倒,我不愿意上,有什么解决办法?

广东省-肇庆市 劳动争议 2025-07-30 17:59:17
用户:136*****984
律师回复(5)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4人

    回复于2025-07-30 18:01:14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变更工作时间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若劳动合同中约定为八小时三班倒,公司未经协商单方改为 12 小时两班倒,你可拒绝,也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还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67人

    回复于2025-07-30 18:05:22

    你可以拒绝,并且要求加班费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人

    回复于2025-07-30 18:06:31

    公司变更工作时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与员工协商一致。你不愿上12小时两班倒,可先和公司沟通,表达自己想法,要求按原合同执行。若公司不同意且强制变更,你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原劳动合同、工作时间调整通知等,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6人

    回复于2025-07-30 18:21:1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23人

    回复于2025-07-30 18:53:05

    这个属于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明确拒绝,要求按照谈好的正常时间上班,并且多余时间必须支付加班费,否则提被迫离职,要求支付你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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