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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与我女朋友在恋爱期间 她曾多次向我赠送礼物以及钱财 我并未真正意义上向她索要过任何一次 这些钱财以及礼物的金额总和大概在2w左右 现在分手了 对方要求我返还这些东西 我需要返还吗

河南省-郑州市 经济金融 2025-07-30 17:11:51
用户:191*****424
律师回复(4)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79人

    回复于2025-07-30 17:12:27

    恋爱期间女方多次赠送的礼物和钱财,若为小额财物赠与、日常消费支出或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一般视为无偿赠与,分手后无需返还。但如果是数额较大、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因结婚目的未达成,女方有权要求返还。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21人

    回复于2025-07-30 17:18:59

    恋爱期间女友多次赠你财物,没真正意义索要的话,一般算赠与。根据民法典,赠与完成通常不用返还。不过若对方能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可能要返还。建议先和对方协商,说明是赠与不应返还;若协商不成,对方起诉,你就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情况,由法院判决。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63人

    回复于2025-07-30 17:47:27

    如果是大额转账和大额赠与需要返还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96人

    回复于2025-07-30 18:17:53

    对方自愿赠与给你的,不需要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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