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工伤认定
申请主体及时限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即手指压伤当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所需材料
一般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在工伤认定之后,等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