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6日下午18点左右!我所在的单元楼下面停放着我的两个电动车和邻居家的一个电动车突然起火(电动车在阴凉处停放),等发现时已经烧得差不多了我就打了110和119,消防队和派出所都来人了!火扑灭之后民警就做了个简单的登记身份证和电话!截止到今天邻居去派出所问,民警给出的口头表述就是认定我家电动车自燃引起的火灾!没有确切的证据,然后要求我赔偿楼面烧毁部分和邻居家电动车的费用,我该怎么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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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2: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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