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女性朋友因家里父亲安排相亲 与一男子相识 刚开始感觉还行 所以就谈下去 后来男方转了10万元给女方作为结婚订金 女方一开始是没打算用的 因为还不确定是否结婚 后来女方发现男方的态度完全不同了 和之前认识时判若两人 所以女生想分手 但同时间段 女生的父亲说他欠了高利贷 需要用这个钱 纠缠多时 女生迫于无奈只能动用了这笔钱拿给父亲还债 现在时间快一年多了 男生现在起诉女生诈骗 要么还钱 要么结婚 女生不想结婚 但现在也没能力一笔清完这笔钱 怎么办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7-28 20:42:18
用户:188*****218
律师回复(5)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88人

    回复于2025-07-28 20:46:08

    您好,男方是起诉诈骗吗?从描述来看,是不成立诈骗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70人

    回复于2025-07-28 20:47:09

    女生这情况不算诈骗,男方给10万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现在不结婚钱该还。女生虽无奈用了钱但仍有偿还义务。建议和男方协商,说明情况争取分期还款,制定还款计划。若协商不成等法院判,按判决还款。别逃避,积极应对,不然可能被强制执行,影响个人信用。

  • 蒋博律师

    月帮助158人

    回复于2025-07-28 20:51:49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人

    回复于2025-07-29 08:58:49

    女生的行为通常不构成诈骗,因她起初有结婚意愿,并非以非法占有订金为目的骗取钱财。男方起诉诈骗一般难以得到支持,但根据《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有权请求女方返还订金。女生可与男方协商分期还款,若协商不成,可让男方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返还金额。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47人

    回复于2025-07-29 10:43:04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8*****21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