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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在已经签订了装修合同的情况下,为了申请国补,又与我们签订了另一份合同作国补提交用,且新合同中存在与事实不符,公司也不一致的情况,请问这种情况算阴阳合同吗

江苏省-苏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7-28 19:16:34
用户:150*****808
律师回复(4)
  • 龚泰榕律师

    月帮助54人

    回复于2025-07-28 19:20:30

    是阴阳合同,你需要确定对方和你履行的是哪份合同。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46人

    回复于2025-07-28 19:24:13

    这种情况算阴阳合同。“阳合同”用于申请国补,内容与事实不符、公司不一致;“阴合同”是双方实际履行的装修合同。阴阳合同存在法律风险,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解决方案是和装修公司协商,说明问题,要求解除虚假合同。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4人

    回复于2025-07-28 19:35:26

    这种情况算阴阳合同。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就同一交易订立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其中一份用于提交给相关部门查验备案,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另一份为实际履行的合同。装修公司为申请国补签订的新合同与事实不符,属于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符合阴阳合同的特征。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6人

    回复于2025-07-29 10:51:46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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