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6704人
回复于2025-07-28 14:14:18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可请求返还彩礼。你结婚半年同居半年,是否能要回彩礼需看具体情况。若给付彩礼致你生活困难,可主张返还部分。建议先和对方协商退还部分彩礼及三金,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月帮助27人
回复于2025-07-28 14:15:24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双方协商,让女方退还一部分,法院判决退还的概率不大,要退也可能只退还小部分
月帮助656人
回复于2025-07-28 14:15:34
可以要求返还一部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解决。
月帮助1836人
回复于2025-07-28 14:40:41
你好,如果已经长时间共同生活一般很难要回
月帮助4214人
回复于2025-07-29 11:52:54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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