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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和我爸都是湖南湘潭人,多年乃至去年我爸都有跟老板去新疆打工(农民工苦力活),目前为止老板拖欠工资近10万未结付,并以工程款没到暂时没钱发放为由不给。请问该如何诉讼呢?

湖南省-湘潭市 劳动争议 2025-07-28 09:28:07
用户:173*****691
律师回复(7)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58人

    回复于2025-07-28 09:28:46

    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事实的证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湖南湘潭)或劳动合同履行地(新疆)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撰写起诉状写明双方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然后携带材料到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按法院通知参加庭审。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276人

    回复于2025-07-28 09:29:40

    尽快向湖南湘潭法院起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50人

    回复于2025-07-28 09:31:16

    首先,要收集能证明你爸与老板存在劳务关系以及拖欠工资数额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接着可以先尝试与老板协商,让他写下还款计划。若协商不成,就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还可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些途径来追讨被拖欠的近10万工资。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4人

    回复于2025-07-28 09:34:55

    劳务合同纠纷处理诉讼解决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30人

    回复于2025-07-28 10:34:0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21人

    回复于2025-07-28 10:42:18

    这种情况,您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打印件(复印件)、证据材料,直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11人

    回复于2025-07-28 11:16:57

    欠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有吗?我是湖南的,可以联系,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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