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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培机构老师多次出现重大教学失误,被我机构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通知发出出后该老师不配合交接工作,还在机构家长群里发不实言论去抹黑本机构

山东省-青岛市 劳动争议 2025-07-27 21:14:02
用户:181*****013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39人

    回复于2025-07-27 21:21:14

    首先,因老师多次重大教学失误,机构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合法。老师不配合交接,可发书面催告函,限定时间完成交接。对于其在家长群发不实言论抹黑机构,可先要求其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若不配合,可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截图等,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责任。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462人

    回复于2025-07-27 23:08:34

    你好,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等,可以起诉获取身份信息,并且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承担维权产生的损失,比如律师费等,协商不成可以私信帮你整理材料起诉到法院,还有疑问可以一对一沟通。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050人

    回复于2025-07-28 09:39:36

    对于该老师不配合交接工作的情况,你机构可先查看劳动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离职交接的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其限期完成交接,并明确告知不交接的后果,如可能影响工资结算等;若因未交接导致机构遭受损失,可收集证据要求其赔偿。而该老师在家长群里发不实言论抹黑机构,已涉嫌侵犯机构名誉权,机构应保留相关聊天记录等证据,可先与老师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诽谤罪,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20人

    回复于2025-07-28 11:26:5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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