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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 法院以执行 子洲信用社贷了一笔贷款 这个钱被其他人用了 我一分钱也没有用 使用钱的人 和信用社人员打招呼 本人在没有贷款条件下 把贷款就放出来了 信用社违规放贷 现在法院需要我来还钱 我这边改怎么操作可以脱身

陕西省-榆林市 经济金融 2025-07-27 12:22:49
用户:198*****623
律师回复(5)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66人

    回复于2025-07-27 12:23:31

    判决书已经生效吗?现在执行阶段?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2人

    回复于2025-07-27 12:23:32

    如果不是你签字,建议提起再审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189人

    回复于2025-07-27 12:25:26

    首先要收集证据,比如证明钱被他人用、自己无贷款条件却获批贷款、信用社违规放贷等的材料,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积极和法院沟通,向法官说明情况,提交收集的证据。也可和信用社协商,表明自己未实际使用贷款,不应承担还款责任。若协商不成,可在庭审中据理力争,让法院查明事实,做出公正判决。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28人

    回复于2025-07-27 17:50:13

    如果这个贷款确实是你本人去办的,并且本人签字的你是自己要承担。至于这个钱给谁用的,你可以向他追偿。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073人

    回复于2025-07-27 18:43:53

    你应收集能证明信用社违规放贷的证据,如贷款合同、审批文件瑕疵、与信用社人员沟通记录等,向法院说明情况,必要时可反诉信用社,要求确认贷款合同无效或由信用社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也可向当地金融监管机构投诉违规行为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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