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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北向南直行,在红绿灯路口撞到了从东向西直行的轿车,当时红绿灯路口停电,监控啥的都没有,也没有行车记录仪,我撞在了她车的副驾驶位置,交警找他的时候第一次他说他说从东向西行驶,第二次就是她不知道是怎么走的了,现在要上会,交警找我做笔录我应该怎么说,我是刚出小区刚上路,在驾驶向停电的红绿灯路口食,观察过路况,没有车才直行的,然后就撞上对方车了,我感觉他应该是车速太快了,嗖的蹿了出来。交警要找我做笔录,我是说观察过路口没问题才走的然后就撞上了,还是说看到对方车从东往西走,但是对方车太快了来不及踩刹车才撞上的,怎么说对我有利,要上会商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交通事故 2025-07-26 21:39:33
用户:133*****540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98人

    回复于2025-07-26 21:42:12

    做笔录要如实陈述,先说刚出小区上路,到停电红绿灯路口时仔细观察过路况,确认没车才直行,然后就撞上对方车。也可以提及感觉对方车速太快,嗖地蹿出来,来不及刹车才撞上。如实说能保证陈述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若虚假陈述可能影响责任认定,还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58人

    回复于2025-07-27 09:54:36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做笔录时应如实陈述事故经过,你可以说 “我从北向南直行,进入路口前观察过路况,没有车辆,于是正常行驶,刚进入路口就撞上了从东向西驶来的车辆,对方车速较快,我来不及反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管控的交叉路口,应当让右侧道路的来车先行。如实陈述有助于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痕迹、车辆碰撞位置等综合判断责任,避免因陈述不实影响责任认定结果。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2人

    回复于2025-07-27 12:47:35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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