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并不是这件事情的主要过错方。首先,主观上,我是出于善意,想让对方当事人的伴侣了解对方当事人真实的为人,作为伴侣他应该对他出轨的事有知情权;客观层面,我在寄出信件的时候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防止此事传播。比如在信封上写明,由对方的伴侣(XXX)亲启信件,但在寄件过程中被物流公司覆盖住,这并非我的过错,是物流公司的工作失误。而收件人在收取信件后私自拆阅,并且大范围传播此事,这亦是收件人的过失。此外,该聊天记录并非由我原始获得,这些聊天记录在我知悉之前已经经过了一轮甚至可能是多轮传播,我并非造成对方所谓隐私泄露的始作俑者。需要严正指明的是,对于这些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对方已经在
江西省-九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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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 1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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