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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4号早上八点多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刮蹭无人员伤亡,对方全责已出鉴定书,维修走保险。维修需4-5天,与对方协商赔偿修车期间的交通补偿费,对方说没有法律依据拒绝支付,请求协助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交通事故 2025-07-26 09:43:50
用户:159*****520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71人

    回复于2025-07-26 09:46:07

    对方说法不对,根据《民法典》,因交通事故造成非经营性车辆无法使用,产生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责任人应赔偿。你可收集打车票据等交通费用凭证,再次和对方协商,表明有法律依据。若协商不成,可保留好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修车期间合理的交通补偿费。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602人

    回复于2025-07-26 10:52: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车辆因对方全责受损维修,期间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属于财产损失,应由对方赔偿,你可保留好相关交通票据与对方再次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2人

    回复于2025-07-26 10:54:07

    不存在交通补偿费的,但可以要求支付交通代步工具费用。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38人

    回复于2025-07-26 11:18:40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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