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求:
情况描述:1.只办了结婚酒席,还未领结婚证,已在一起生活半年,在此期间,有孕史,但没保住
2.彩礼和首饰是男方在未办理结婚酒席之前,赠予的
3.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出钱共计花费7—8万用于男方的生意和日常开销
现在因男方无上进心,彼此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女方想结束,像这样的情况,女方该怎样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利益。
女方现在主张:彩礼及首饰不退。(理由:有孕史,且离婚的主要原因是男方在生活中不作为,冷暴力),且女方在婚后支出的花费,男方承担一半,返还女方4万,同时向男方提出精神补偿要求。
请问以上诉求,诉诸法律,是否支持女方
河南省-郑州市
婚姻家庭
2025-07-25 1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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