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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小实习,在去之前并没有很明确的说在工作中出现的资损要我们进行赔偿,然后是等发工资时才告知,且跟学校签的合同并没有给学生本人确认及过目,第一个月发工资时也没有按照承诺发放,缩减工时,第一个月出现错误承诺的工资未发放说下一个月再发,第二个月说我错误承诺需扣除2600,但本人工资还没有2600...然后说的签的合同从未过目不知道

山东省-枣庄市 劳动争议 2025-07-25 17:36:56
用户:197*****745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39人

    回复于2025-07-25 17:37:41

    首先,单位未明确告知资损赔偿且合同未让学生确认过目,这做法不合法。工资未按承诺发放、缩减工时也违反规定。你可先和单位协商,要求按承诺发工资,说明合同未过目不应随意扣钱。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记录、工资条等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050人

    回复于2025-07-25 17:37:42

    学校安排的实习中,未提前告知资损赔偿事项便从工资中扣除,且实习合同未让学生确认过目,同时未按承诺发放工资、缩减工时,这些行为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实习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255人

    回复于2025-07-25 17:49:04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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