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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是非机动车,电动车和自行车,交警判我是全责,对方轻微伤 ,腿上缝了3针,没有住院,交通费,医药费,都是我交的,后面对方治好了,还找我要赔偿,。。是个小孩子。每次是我带小孩就医的,没有什么交通费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5-07-25 16:50:20
用户:130*****838
律师回复(4)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5-07-25 16:51:48

    您好,对方还找您要赔偿多少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7-25 16:56:12

    既然交警判你全责,除已支付的交通费、医药费外,对方合理的赔偿诉求你可能得承担。小孩虽没住院,但可能还有营养费等。你可和对方协商,依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些营养费作为补偿。若对方要求过高不合理,你可拒绝,让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来判定赔偿金额。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7-25 17:35:02

    根据《民法典》规定,非机动车全责造成他人轻微伤,应赔偿对方因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除已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外,还可能需赔偿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若其监护人因照顾产生误工)等,对方有权就合理损失要求赔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91人

    回复于2025-07-26 11:19:37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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