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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用的高危证是之前倒闭的一家店铺的高危证,是不是存在违规操作?现在这家店是2024年开的,倒闭的前家店是2023年倒的。是不是存在外包场地的可能性?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上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显示是7人,游泳馆墙面张贴有7名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但230平方米的泳池边有2个救生观察台,仅有1名救生人员值守。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经营者应当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配备安全员是指在岗救生员,还是名单?实际在岗人数没有达到标准违规吗?另外,有的张贴出来的救生员证件有效期到期了。

上海市-市辖区 其他 2025-07-24 20:44:18
用户:199*****034
律师回复(3)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43人

    回复于2025-07-24 20:44:57

    那这个营业执照是否有变更呢,证书过期当然是违法行为了。

    用户追问2025-07-24 20:54:30
    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和许可证的主体不是一个。前者是这家游泳馆的老板,后者是以前的公司,倒闭了被现在这家店老板接手。是不是存在外包出去的可能性?另外还有一个问题,除了泳池边上指守的一个安全员,部分教练也有救生员证,不固定在泳池内教学,算在里面吗?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5-07-24 21:09:02

    游泳馆使用已倒闭店铺的高危证属于违规操作,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非法转让。仅根据所给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存在外包场地情况。按照规定,配备安全员应是指在岗救生员,该游泳馆实际在岗救生员数量未达标准,属于违规行为,且张贴的救生员证件有效期到期,也不符合相关要求,均可能面临体育主管部门的处罚。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人

    回复于2025-07-24 23:27:37

    使用倒闭店铺的高危证是违规操作,不存在外包场地合理说法。实际在岗救生员未达《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数量,属于违规。张贴的救生员证件有效期到期也不符合规定。解决方案是立即停止使用过期高危证,重新申请办理;按规定配备足额在岗救生员;及时更新过期的救生员证件,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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