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晚上9点多去上班的路上还下了雨可见度低,撞上了在T形路口因交通事故违停的摩托车,导致脸部三处骨折,头部损伤,身体挫伤。摩托车驾驶员未成年车辆牌照为假,撞上当场昏迷无撞击记忆。本人驾驶车辆前穿了雨衣,佩戴了头盔并打开了车灯,正常直行。受伤后拨打了报警电话,7月23号与对方家长取得联系,双方和交警协商后交警还未下定责任认定书,但因双方碰撞在树下面又是夜间和下雨情况下监控看不清楚表明我负主要责任。但在多重因素导致可见度低的情况下对方又禁停路段违规停车未打灯和设置警示牌 能否将对方划分为主要责任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5-07-24 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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