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劳务公司的一名股东,因公司的法人在哈密市与一家叫山东泰开电力公司产生了工程款的经济纠纷,现当地法院追加股东为执行人(我们这个法人在还不是我们劳务公司的法人时与这个山东泰开电力公司签定的工程合同在一年后才成为公司法人,而且我并不知道他们的工程这个事情,也没有分过一分钱,完全不知情)。现因公司没有实缴出资,且出资时间未到。我做为无辜的受害者该如何,而且我也没有钱去请律师和打官司,所以请求法律援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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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23: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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