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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车辆租赁合同中,租赁公司经营异常,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上。承租方在约定时间内按照惯常提供的公司微信收款码支付租金,发现该收款码涉嫌违规已被限制收款功能。后承租方欲通过合同约定的银行卡账号转账,在户名和卡号均正确的情况下,显示户名错误,无法转账。后该公司在微信上给承租方发了另一家公司(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收款码,让承租方通过新码支付租金。承租方担心有风险,在微信上让出租人出示一份说明:以后就通过这个账户收租金。并盖上公司章。出租人未出具。第二天,出租人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将车辆拖走。承租人报警,出租人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押金未退。承租人该如何救济?

广东省-广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7-22 13:09:41
用户:130*****605
律师回复(4)
  • 刘敏律师

    月帮助514人

    回复于2025-07-22 13:10:12

    协商不粗知道对方基本信息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15人

    回复于2025-07-22 13:10:42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律师回复2025-07-22 13:28:41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65人

    回复于2025-07-22 13:11:59

    承租人可先收集租赁合同、支付尝试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与出租人再次沟通,要求返还车辆和押金,保留沟通记录。若沟通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以出租人经营异常、收款问题及擅自拖车违约为由,要求返还车辆、退还押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也可向消协等组织投诉,借助第三方力量维护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07人

    回复于2025-07-22 15:45:44

    承租人可收集车辆租赁合同、支付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 热线投诉,或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维权,也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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