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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去年八月十五左右,13岁孩子在小区里撞向停放的小车,撞了左边两侧门和左边后视镜。交警判的是全责,当时是对方要到4s店修,可以,对方又提出要拖车到开封市区去修。我不答应出拖车费,对方又把车辆拖到郑州的有保险公司代为,把车门儿也换了,属于过度维修吧,事故是在兰考县发生的,在兰考县我咨询的是1000多块钱,在开封市是4s店是2000多块钱,最后在郑州修是5700多,我觉得是过度维修了让他去起诉了,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案子有可能我赢的几率吗?还有必要在重新检测吗

河南省-开封市 交通事故 2025-07-22 09:37:30
用户:152*****503
律师回复(3)
  • 蔡文淑律师

    月帮助44人

    回复于2025-07-22 09:39:14

    如果撞的不严重的话,对方把车门换了,确实是属于过度维修,可以不赔付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509人

    回复于2025-07-22 09:39:40

    这案子有赢的可能。对方把车拖到郑州修且换车门,若远超合理维修范围,可能构成过度维修。你可主张按兰考或开封合理维修价赔偿。是否重新检测,若有证据证明过度维修较明显,可不检测;若证据不足,重新检测确定合理维修费用也是办法,可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鉴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3人

    回复于2025-07-22 11:02:04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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