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客。1.租房合同规定半年缴纳一次房租,现在我提前退租,请问房东是否该将剩余租期折合为人民币退还给我(已租住约两年半)。2.房屋为老房子,租住起始电器在3-5成新,较破旧。房东刚买到这套房子就立刻转租给我,当时电器能正常使用。合同里明确注明自然老化由甲方(房东)维修。使用过程中电器损坏我请维修师傅维修。师傅说是自然老化,非我人为故意损坏(维修时请师傅和房东视频沟通了,说了是自然老化)。合同中只提及租房不满6个月,不退定金。其他无叙述。请问我退租,房东以维修费为由,扣我定金,拒绝全部退还是否合法合规;房东是否应该将定金全部退还给我。谢谢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5-07-21 20: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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