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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6月4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骑电瓶车正常在非机动车行驶与对方从主路右转弯机动车辆发生碰撞,造成我肋骨骨折6根,10伤残的交通事故 于6月6去交警大队处理事故时签订了一份对于我来说不公平的协议,大致内容就是我这边只拿医疗费,其他的赔偿金额给对方,当时问过交警大队责任划分,但是交警队没有明说,当时我身体还没查出有6根骨折,就打算大事化小,然后让对方承担了全部责任 现在这两天赔偿费下来了有十一万多些,对方打电话说想跟我谈一谈,大概意思就是看到赔这么多想拿一点 对方找了律师查了明细 我想咨询的是这种个人签的协议是否有效,现在对方找我让我赔偿对方修车费是否合理,需要给多少

安徽省-滁州市 交通事故 2025-07-21 17:30:48
用户:133*****338
律师回复(3)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20人

    回复于2025-07-21 18:04:44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39人

    回复于2025-07-21 20:58:18

    个人签的协议在当时是双方自愿签的,一般有效,但你当时不知肋骨6根骨折,存在重大误解。对方让你赔修车费不合理,你让对方担全责是基于当时情况。你可与对方协商,说明当时情况及现在伤残情况。若协商不成,可考虑向法院起诉撤销原协议,重新确定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050人

    回复于2025-07-22 08:54:55

    该协议可能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你在签订协议时不知自己肋骨骨折 6 根且构成 10 级伤残,仅拿医疗费而放弃其他赔偿,与实际应得赔偿差距较大,符合《民法典》中显失公平的情形。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若其车辆损失由其自身过错导致,让你赔偿修车费不合理;若你对事故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根据责任划分,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先由对方交强险保险人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赔偿,仍不足则按过错比例由你赔偿相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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