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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对我进行名誉侵权与诽谤,在QQ群里散布不实信息与个人隐私造成小范围讨论,然而等我固定证据时,却被管理员全部撤回,请问如何能找到撤回的诽谤信息,随后她多次给导师发侮辱性邮件造成课题组内部对原告评价降低,请问如果只有QQ(住址,身份证号也有)如何证明该诽谤信息就是她发送的呢,就是如果她抵死不认或者庭上说别人盗走了她的QQ或者邮箱,该怎么固定证据呢。

湖北省-武汉市 侵权维权 2025-07-20 14:31:15
用户:131*****527
律师回复(4)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82人

    回复于2025-07-20 14:44:26

    是要是他实名认证,是否被盗用或者不是本人sh使用,需要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20人

    回复于2025-07-20 14:55:29

    你好,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等,可以起诉获取身份信息,并且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承担维权产生的损失,比如律师费等,协商不成可以私信帮你整理材料起诉到法院,还有疑问可以一对一沟通。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407人

    回复于2025-07-20 17:33:54

    对于被撤回的诽谤信息,可尝试联系 QQ 客服询问是否有相关记录留存或恢复办法,也可寻找群内其他成员作为证人证明曾看到相关信息。要证明信息由被告发送,可通过举证 QQ 账号的登录 IP 地址、登录设备特征等与被告相关,或证明被告有独家使用该账号的条件,如平时仅有被告使用该 QQ 账号处理特定事务等,同时对邮箱相关的发送时间、IP 地址等信息进行公证固定,以应对对方可能提出的账号被盗等抗辩理由。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14人

    回复于2025-07-20 19:33:23

    首先,对于QQ群撤回信息,可联系腾讯公司协助调查取证,看其后台有无留存记录。要证明是被告发的诽谤信息,可结合聊天习惯、IP地址、绑定等辅助证明。若被告称被盗号,可让其举证。对于侮辱性邮件,看邮箱注册信息是否为被告,结合邮件内容用词习惯等判断。可请公证处对相关证据进行公证,增强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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