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637人
回复于2025-07-20 11:43:37
属于正当维权,不属于敲诈勒索
月帮助3425人
回复于2025-07-20 15:13:38
钱给了之后应该撤诉,是还有其他权利没有主张到吗?
月帮助7563人
回复于2025-07-20 17:41:46
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无需过于担心。你们因教育机构拖欠报酬而举报并索赔,具有正当权利基础,主观上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即便多收了钱,也难以认定为敲诈勒索。若机构起诉,积极收集证据应诉即可,可寻找能证明机构拖欠报酬及双方协商过程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工作记录等。
月帮助8640人
回复于2025-07-20 19:10:15
别慌,你们正常索要报酬不构成敲诈勒索。机构本就该支付你们工资,多给部分若能解释合理,比如加班费等,也没问题。他们威胁撤诉和起诉是不合理的。你们可收集工作证据,如聊天记录、考勤等,证明劳动事实。若机构起诉,积极应诉就行,正常维权受法律保护,不用怕他们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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