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结婚23年,2个儿子1个女儿,分别年龄是21岁,19岁,小女13岁,房子是自健房。2层楼,后期我俩公婆又加多3层。一栋楼房5层楼,房子的名字是家公家婆的名字,俩个人一起做生意用用卡欠款40多万,都是我的名字开的卡,我老公外面也欠了很多钱,具体多少我不知道,都是借的,我离开家里快2年,现在想离婚不知道应该怎么分,,刚开始我什么都不想要,我的债务自己还,可是后面想想,还是问 问律师应该怎么做,双方都自愿想离婚,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7-18 23:07:28
用户:175*****343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80人

    回复于2025-07-18 23:12:09

    双方自愿离婚可签离婚协议去民政部门办离婚登记。房子虽你俩参与加盖但登记在公婆名下,较难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能分割。你名下信用卡欠款40多万,若用于共同经营算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老公外面借款,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你不用承担。建议协议中明确债务分担,避免后续纠纷。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7人

    回复于2025-07-19 09:13:55

    双方自愿离婚可协商财产债务分割,对于婚后共同加建的房屋部分,若能证明出资,可就相应价值主张分割。信用卡欠款若为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你老公的外债需根据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判决。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648人

    回复于2025-07-19 09:16:24

    婚后财产平分,财产情况比较复杂可以详细说明,个人债务自己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8岁以上按照孩子意见,还有什么分割诉求更准确的可以一对一联系分析,可以帮你整理证据,准备材料诉讼,或者有什么疑问点头像联系。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46人

    回复于2025-07-19 12:53:5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5*****343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