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415人
回复于2025-07-17 15:03:54
您好,这个要看你们村里的村规民约。
月帮助365人
回复于2025-07-17 15:51:55
这种,带过去的,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状态,是可以的,是村里要拆迁吗?
月帮助2275人
回复于2025-07-17 18:32:12
既然户口已经落在那里就是这个极体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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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07-18 11:37: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户籍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该组织形成稳定权利义务关系,以集体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儿子随母落户在此,若符合相关条件,应被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生产队仅以户主有儿子为由不予认可,不符合法律规定。
月帮助8605人
回复于2025-07-18 18:48:4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随母落户的儿子应享有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生产队以户主有儿子为由不认可,缺乏法律依据。可先与生产队协商,说明法律规定争取认可。若协商不成,可向镇政府反映情况,请求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儿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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