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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存在扣字眼问题,合同到期30天没有提前告知续租,但是打电话确认过不再续租,房屋维修情况没有单独表明需要额外付费,200元钥匙押金需作为维修费扣除在退还

山东省-东营市 合同纠纷 2025-07-17 10:29:23
用户:186*****183
律师回复(4)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7人

    回复于2025-07-17 10:41:47

    维修费不合理,必然损耗不用赔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3人

    回复于2025-07-17 11:19:25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3人

    回复于2025-07-18 12:15:44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虽然合同约定了提前 30 天告知续租事宜,但你已电话确认不再续租,若电话沟通有证据证明,房东以此为由扣押金可能不合理;同时,因合同未明确房屋维修需额外付费,若无证据证明房屋损坏是由你造成,房东无权将钥匙押金作为维修费扣除,你可与房东协商要求其退还押金,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40人

    回复于2025-07-18 19:31:03

    首先,虽没书面提前30天告知续租,但电话确认不再续租也算有效告知。关于房屋维修未表明额外付费,房东不能擅自扣钥匙押金作维修费。你可和房东协商,说明电话确认情况和维修费用未明确约定,要求退还200元钥匙押金。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电话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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