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是盐城市滨海县,前夫哥每个月只给小孩300生活费,而且连续十年没有给。还是2023年10月份拿了法院的判决书去他家,估计是害怕告他坐牢,才勉强给了3万3,就给了小孩一共6000的红包,包括判决生效之前的生活费用应该有4万多,南方还从费用里扣除了,没有给,小孩今年15岁,上初三了,费用太低了,不知道按照盐城市滨海这边的最低生活标准,可以要求提高到多少?可不可以把生活和医疗费用分开结算?因为本人有严重的糖尿病,好多年了,连一个月200块的医疗费用都没有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7-16 09: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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