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今年19岁,是一名大专学生。今年4月9日,我与同学在教室里互殴,对方把我左手无名者掰骨折,造成指骨粉碎性骨折。(起因是另外一位同学与我闹着玩,两人相互打了对方一下),这时把我手打骨折的这位同学嘲讽我们两人,我就说了一句:“和你没关系,你不要说我们”,之后我们两人先互骂对方,对方朝我走来我们就扭打到一起,之后对方把我手掰骨折,我就打电话报警。之后做了手术,手指里有钢钉固定,一年后取出。目前公安给出的伤情鉴定的结果是:轻微伤。我所有的医疗费、加上交通费、陪护费和营养费目前一共花了6万。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对方一共赔多少钱?除了上述4种费用,我还可以要求他赔哪些费用?
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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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21: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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